单选题 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
   A.属人管辖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    D.属地管辖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船舶上犯罪就被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在我国客轮上外国人针对我国公民犯罪,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确立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不能是属人原则,也不能是保护原则,更不能是普遍管辖原则,只能是属地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