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
2017年8月4日,在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供热工程项目地西侧的龙鼎公司临时加工场地,由龙鼎公司临时雇佣的7名作业人员,在铆工王某(死者)的指挥下,加工制作一长7.2m、宽5m、高3m的长方形烟道,主要由厚度为6mm的钢板焊接加工而成,腹部需加支撑(由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设计),至15时许,有3人在烟道顶板上,含死者共4人在烟道腹部内作业。此时烟道整体结构已焊接加工成型,因需将烟道调整规方,四个烟道壁拼接处只采用间距10至20cm的点焊连接,并未焊实,只在南北两个侧壁各加装2根临时支撑斜杆,用以保障烟道的整体稳定。因在此前的规方调整均有误差,死者王某就在烟道腹部未安装正式支撑,也未采取其它可行性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操作气焊(其本人无操作资质)将烟道内的4根临时支撑斜杆全部割掉,准备进一步调整规方,15时20分,当其将最后一根支撑斜杆切割下时,烟道整体向南轰然垮塌,北侧烟道壁重约10109kg,倒后压在王某身上(头朝西脚朝东脸朝下)。烟道内其他3人在烟道坍塌瞬间得以逃生。在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刘超的带领下将王某救出,并报120急救中心,发现王某头部已出血变形,经120急救人员确认死亡后,报110指挥中心。区安监局于18时45分得到吉林市公安局通报,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并于第一时间启动事故报送程序。
【问题】
问答题
10. 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造成事故的原因:
(1)直接原因:王某冒险割掉支撑,以至于结构失稳整体垮塌,将其压埋致其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龙鼎公司工程部部长现场负责人刘超,理应担负起现场安全管理职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没能及时发现王某冒险行为,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龙鼎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11. 事故性质如何定义?
【正确答案】事故性质:调查认定,该起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型为坍塌,行业门类为制造业。
【答案解析】
问答题
12. 谈谈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正确答案】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1)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及时消除治理重大隐患。(2)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行政,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经济和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