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利益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
B、
当人身之部分尚未脱离人的整体时,即属人身本身
C、
当人身之部分自然地从身体中分离,已成为与身体相脱离的外界之物时,亦可视为法律上之“物”
D、
人身体的部分小能成为法律上的“物”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人身(体)部分(如血液、器官、皮肤等)的法律性质,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它属于人身,还是属于法律上的“物”,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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