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五项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 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