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帮邻居乙修理房屋时严重摔伤住院,需进行手术。甲家境贫寒无力支付,乙替甲支付1000元,其余拒绝支付。甲无奈诉至人民法院并请求先行支付3000元手术费,人民法院查明后裁定先予执行。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对乙的申请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 A.认定原裁定正确,裁定驳回乙的申请
  • B.认定原裁定正确,通知驳回乙的申请
  • C.认定原裁定错误,裁定驳回乙的申请
  • D.认定原裁定错误,通知驳回乙的申请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根据《民诉解释》第171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因此,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