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1 分批零件法与分批法的异同 | ||
| 项 目 | 分批零件法 | 分批法 |
| 成本计算对象 | 是以零件、部件和产品的批别作为成 本计算对象 | 是以订单的产品批别或内部订单产品 的批别作为成本计算的对象 |
| 成本计算期 | 非定期的,与生产周期一致,即在一 批零件、部件、产品完工后才计算 成本 | 非定期的,与生产周期一致,即在一 批产品完工后才计算成本 |
| 完工产品成本的 计算 | 分别计算零件、部件和产品的成本, 一般先计算完工零件的成本,再计算 完工部件的成本,最后计算完工产品 的成本 | 只计算整个订单产品的成本,不单独 计算零件、部件的成本 |
| 在产品的含义 | 在产品是狭义的,仅指车间内没有完 工的零件、部件,不包括完工交库的 零件、部件 | 在产品是广义的,不仅包括正在车间 加工的零件、部件,还包括已交自制 半成品库,但未最后完工的在产品 |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零件、部件数量不多的成批、 大批生产的企业,如仪器、仪表等生 产企业 | 单件、小批生产企业,如飞机、船舶 制造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