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好,因而判决不予离婚。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题中李某以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又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而王某作为被告,不受该项规定约束,参见《民诉意见》第1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