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
   A.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
   B.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
   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依《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故不选A项。依《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又收受贿赂,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不选B项。依《刑法》第294条的规定,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如指使组织成员杀人、放火或者接受组织派遣任务实行杀人、放火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故选C项。依《刑法》第318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故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