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李某的个体餐馆2018年5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纳税,县税务局几次通知其申报,其拒不申报。2018年10月14日县税务局稽查核定该餐馆欠缴税款5万元,于2018年10月17日作出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决定,并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通知该企业,企业未提出听证要求,税务机关3日后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认为罚款过重,于2018年10月27日仅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并于同年11月14日以自己的名义,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机关以李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了李某。
问题:
问答题
45.县税务局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县税务局作出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纳税人未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拒不申报,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罚款金额是其欠缴税款的2倍,是符合规定的(在欠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范围内)。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6.李某能否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若李某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分别是谁?
【正确答案】李某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为县税务局,行政复议机关是市税务局。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7.李某应于多长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正确答案】李某按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8.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符合规定。缴纳罚款不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以“未缴纳罚款”作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