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
A.某县为了大力发展科技,请市政府选派1名博士来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有人提出,副县长应通过人大选举。市长答复:县长需要通过选举产生,而副县长可以由上级委派
B.某县刚被确定为民族自治县,市长指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院长和检察长应当更换为自治民族的公民
C.某县地域宽广,为了便于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县政府请示市政府:拟设立5个区公所,分别管辖所属的30余个乡镇。市长答复:此事经县人大通过即可
D.市长指示:为了提高村民委员会整体素质,市里抽调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长、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因此,副县长不能由上级委派产生。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县的法院和检察院都不属于自治机关,不要求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