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认为有刑法因果关系就要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刑法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和被引起关系。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使某人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与该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必须注意,一个人的危害行为与某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不等于就一定构成犯罪,对该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就是主客观诸要件的统一,具备犯罪构成才能够追究刑事责任。解决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只是确立了行为人对特定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要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即使具备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缺乏故意或过失,仍不能构成犯罪和使其负刑事责任。所以,不可把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混为一谈,那种认为有因果关系就要负刑事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客观归罪的观点。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