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同学与李同学各出资2000元购买了一台电脑,使用1年后,张同学擅自将电脑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同学。王同学不知道电脑系张同学与李同学共有,王同学到张同学处取电脑时,李同学正在使用,听说此事后,李同学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同学的处分行为无效
  • B.张同学的处分行为有效
  • C.王同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 D.王同学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善意取得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张同学与李同学各占50%的份额,张同学自己无权处分该电脑。张同学的处分行为效力待定。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的规定,王同学虽然善意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但是电脑并未交付,所以王同学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