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两艘同属巴拿马国籍的船舶在韩国海域发生碰撞,后均首先到达我国的大连港。其中一艘“玛丽号”向我国大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另一艘碰撞船舶“哥白号”进行扣押。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适用的法律有: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海损的准据法适用
[解析] 依《海商法》第273条第 3款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故A项正确。依2007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过适当的途径均不能查明外国法律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知B项正确。故AB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