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杰家住荔湾区十八甫南路,属于清平社区,离其家步行4分钟就有一所基东小学。2004年6月,王杰到了入学年龄,但区教育局通知其父母,让王杰到较远的珠玑路小学注册入学。因要跨5条街道,步行近20分钟,其父母感到甚不方便,加上担心孩子路上安全问题,便缴纳了6000元赞助费,将儿子调回就近的基东小学。王杰的父母向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知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王杰的父母欲起诉取教育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本案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市教育局应当受理申请
C.本案中的原告应当是王杰的父母
D.王杰的父母要求教育局赔偿其6000元赞助费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当事人和行政赔偿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教育行政决定的一个批复,当事人不服教育行政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争议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A项正确。同理也属于行政复议范围,B项正确。本案中原告是王杰,因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由其父母代为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C项错误。教育局的决定并未侵犯王杰的合法权益,至于6000元赞助费,是王杰的父母自愿缴纳的,不予赔偿。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