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规定《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乙基于交付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动产的善意取得需要实际完成物权变动即交付,虽然丙是善意的,但是并没有完成交付,所以丙不能给与善意取得获得物权,因为汽车为乙所有,又因为合同的相对性,所以只能由甲承担赔偿。甲从乙处借回该车,所有权仍属于乙,甲又卖给不知情的丙,虽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没有交付给丙,丙无法通过善意取得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所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并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