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论我国《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正确答案】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1) 公司设立时对公司资本的数额限制制度。注册资本不仅是公司设立时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之一,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而且也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最低财产担保。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为500万元。
   (2) 公司设立时认购缴纳股份制度。为了防止设立公司的欺诈,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首次缴纳的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 具体规定认股和招股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制度。这一制度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防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认股和招股时营私舞弊,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制订和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招股说明书应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4) 对股东出资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制度。《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这一规定也是为了防止股东虚假出资和不实出资,以达到保护债权人的目的。
   (5) 发起人责任制度。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下列责任: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有这些规定的目的都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1) 资本维持制度。即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防止资本的实质减少,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 资本不变制度。即公司资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未经股东大会修改章程,公司资本不得随意增减。其目的在于防止公司总额的减少导致公司责任范围的缩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 对越权行为的处理原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确定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内容和领域,是公司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依据,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目的在于保护同公司进行交易的债权人的利益,使其知悉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知悉公司有权从事哪些交易。对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即越权行为,传统立法偏重于对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保护,大多采取否定越权行为效力的态度,其结果往往使债权人处于不利的地位。
   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1)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2)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有优先于股东获得清偿的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项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换言之,债权人实现优先于股东财产之分配,从而使公司债权人处于有利地位。
   (3) 适用公司清算规则。即在公司由于某种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不受公司股东或清算人非法处分公司财产行为的危害,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及时组成清算组织,依照有关的财产接管和清算规则开展各项清算工作。依据我国《公司法》,在公司因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被解散时,公司应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如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司法对债权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可以从公司设立阶段、营运阶段和解散阶段三个时期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