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自治县,依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治县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B.自治县的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自治县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为240名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任期与职权
   《选举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根据这一规定,A项是正确的。
   《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所以,B项是正确的。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根据这一规定,自治县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要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C项是正确的。
   《选举法》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③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 50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过165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450名;人口不足5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120名。”据此,自治县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是120名,而不是240名,所以,D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