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根据《宪法》第80条、第81条的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如下: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2)任免权。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派遣或召回代表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即驻外使节。(3)外交权。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国家主席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同国外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4)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
【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主席的职权 本题考查中国宪法学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知识点,属于记忆型题目,考生作答时要注意把握重点。国家主席的职权规定在《宪法》第80条和第81条,较为分散,需要考生做简单的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