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具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刑事诉讼职能,是指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中所承担的功能及所发挥的特定作用。刑事诉讼职能的区分和确定;既是刑事诉讼规律的作用,同时又具有法律的规定性。每一个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都有其特定的作用,不为其他的主体所替代;其诉讼行为也有不同于其他主体的特定方式,且具有刑事诉讼的特质。从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的情况考察来看,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职能有:(1) 控诉职能;(2) 侦查职能;(3) 辩护职能;(4) 审判职能;(5) 执行职能;(6) 协助诉讼职能;(7) 诉讼监督职能。
   其中的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和审判职能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而其他四项职能可称为刑事诉讼的次要职能,之所以作出这种分类;是由于前三种诉讼职能具备了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的条件和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 基本特征应反映本职能承担主体独立的实体权益和诉讼目标。例如代表国家进行刑事追诉活动的检察官,其诉讼目标是证实被告人的罪行,促使法庭对他定罪和判刑;而作为检察官追诉对象的被告人,则是以证明检察官的指控不能成立;促使法院作出无罪或罪轻的裁判为诉讼目标。(2) 基本职能的承担主体能够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启、运作和终结产生决定性影响。如检察官的起诉,将直接引起刑事审判;而鉴定人参与刑事诉讼并不具有必然性,即使参加也不会对刑事诉讼的产生有决定性影响。(3) 基本职能与刑事诉讼的基本任务有直接关系,其实现过程成为刑事诉讼的最重要的内容。(4) 基本职能之间互相联系,彼此牵制,相辅相成,并以其整体性确保诉讼的完整性。同时,具备这些特征也是一种诉讼职能之所以为刑事诉讼基本职能的条件。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