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制造的“唯美”牌窗帘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至2012年3月,该品牌仍未在商标管理部门注册。2011年4月起,乙公司便使用“唯美”作为其生产的类似窗帘产品的商标。甲向某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唯美”这一品牌不构成驰名商标
B.因为“唯美”这一品牌未在中国注册,我国法律不予保护
C.“唯美”在中国没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法院不应支持原告的主张
D.甲公司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其生产的窗帘或者包装上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有关规定,可以认为“唯美”构成驰名商标,故A项错误。依照《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和商标法原理,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主要部分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故B、C项错误。根据《商标法》第14条第5款的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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