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买卖合同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履行要求,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B.标的物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效力也及于主物
C.标的物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效力也及于从物
D.分期付款买收人未支付到期价款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得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买卖合同的解除事由
《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A项不正确。《合同法》第164条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因此,B项不正确,C项正确。《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因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