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年龄为( )。
《宋刑统》与唐律一样对婚龄无明确规定,但从《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七《立继有据不为户绝》条引法令:“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可知,宋朝的结婚年龄男子为15岁,女子为1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