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说明各事件工期、费用索赔能否成立:
(1)事件1:
①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主体结构作业是关键工作,并且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和清理修复花费的时间,所以可以工期索赔。
②部分周转材料损失费用,修复倒塌的模板及支撑,清理现场时的窝工及机械闲置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期间工地堆放的承包人部分周转材料损失及窝工闲置费用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③修理和清理工作发生的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修理和清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2)事件2:
①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是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事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②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是承包人应承担责任事件,但设备基础与管沟施工工作持续时间增加4d未超出其自由时差,对设备与管线安装的开工时间没有影响。
(3)事件3:
①分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分包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索赔时基于合同关系的补偿。
②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增加作业费用、人员窝工、机械闲置费用均成立,但是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发生的采购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对于分包人,发包人处采购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应全视为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且设备安装延长3d将会导致分包工程工期延长3d,但是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补齐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③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增加作业费用、人员窝工、机械闲置费用索赔均成立,但是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发生的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发包人采购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是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而且设备安装时关键工作;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补全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4)事件4:
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能成立。
理由:施工方自身原因决定增加投入加快进度,相应工期不会增加,费用增加应由施工方承担。施工单位自行赶工,工期提前,最终可以获得工期奖励。
各事件工期索赔:
(1)事件1:索赔3d。
(2)事件2:索赔0d。
(3)事件3:承包人向发包人工期索赔3d;分包人向承包人工期索赔3d。
(4)事件4:索赔0d。
(5)总工期索赔: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总工期:3+3=6(d),分包人向承包人工期索赔3d。
(6)实际工期=40+(90+3)+30+(80+3)+(30-5)=271(d)。
事件3索赔费用=(30×3×50+3×1600×60%+60×80×1.18)×(1+15%)=15000.60(元)。
专业分包人可以得到的费用索赔为15000.60元,专业分包人应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各事件费用索赔:
事件1:30×1×80×(1+18%)×(1+15%)=3256.80(元)。
事件2:0元。
事件3:15000.60元。
事件4:0元。
(2)总费用索赔:3256.80+15000.60=18257.40(元)。
(3)奖罚依据:
原合同工期为270d。
新合同工期为270+6=276(d)。
实际工期为271d,小于新合同工期,因此应当得到工期奖励。
工期奖励=(270+6-271)×5000=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