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1996年王一名、赵乙丽结婚,夫妻感情不和。1998年,王一名离家出走音讯全无。2002年,赵乙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一名死亡。王一名的母亲得知后坚决反对宣告王一名死亡。2003年8月,人民法院宣告王一名死亡。2003年赵乙丽、丙结婚,2004年12月,丙去世。从此,赵乙丽生活来源断绝。2005年5月,王一名回家后得知赵乙丽没有生活来源,看在多年夫妻的份上,主动照顾赵乙丽。2005年10月,王一名受丁赠与得人民币10万元。2006年,王一名死时将受赠的10万元捐给了华东受水灾的某小学。赵乙丽得知后反对,要求撤销王一名的赠与行为。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 A.赵乙丽无权撤销王一名的赠与行为,王一名照顾赵乙丽完全是出于道义
- B.赵乙丽有权撤销王一名的赠与行为,因王一名受赠的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C.王一名回家后视为与赵乙丽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 D.人民法院宣告王一名死亡的判决是错误的,因为王一名的母亲反对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选A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不存在夫妻关系,则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王一名、赵乙丽的夫妻关系并未恢复,所以,B、C项不正确,D项亦不正确。
多选题
若2005年6月王一名、赵乙丽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则错误的选项为:______
- A.赵乙丽无权撤销王一名的赠与行为
- B.赵乙丽有权撤销王一名的赠与行为
- C.赵乙丽无权撤销王一名的赠与,因该赠与为丁赠给王一名,而非赵乙丽
- D.赵乙丽有权撤销王一名的赠与行为,因该1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丁赠与王一名10万元,属于王一名个人财产,王一名有权处分,赵乙丽无权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