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超过:
150m
130m
100m
80m
[解析] 《建规》6.0.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