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 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何种民事制度?其含义和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条第1款是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是指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需遗嘱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②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由设立遗嘱的目的所决定的。③遗嘱是遗嘱人独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不得代理。④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
问答题 本条第2款规定的是何种民事制度?其含义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条第2款规定的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①没有遗赠扶养协议。②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③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权。
问答题 试比较分析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在所反映制度上的区别。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表现在:①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没有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②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组织;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并且只能是自然人。③遗赠受领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标的不同。原则上,受遗赠人只享有受领遗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遗赠人生前债务的义务;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还负有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义务。④权利行使方式不同。根据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遗嘱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