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张三驾车闯红灯被两名值勤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驶员张三是因为要将突发心脏病的邻居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的。对张三闯红灯行为的性质与法律责任,两名值勤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主张依法对张三予以处罚;而警察乙则认为,张三为了抢救病人,违反交通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请运用法理学的相关原理和知识对两名值勤警察的意见进行评析。
 
【正确答案】这体现了法理学中的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问题。 在一般情况下,在处理法律问题时首先应适用的是法律规则,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法律规则存在弊端和不合理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适用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 (1)只能适用法律原则,禁止适用道德原则、政治原则等非法律原则。这是因为法律是一个独立的规则和原则体系,如果适用非法律的原则,将破坏法律本身的存在,法律无法有效地对社会进行调整,无法保障权利。 (2)法律规则优先适用。在选用法律的时候,优先选择法律规则,适用法律原则是例外,即所谓“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因为法律原则的抽象性程度高于规则,法律规则是法律原则的细化与具体化,因此,在理论上应当假定法律规则正确体现了法律原则的精神,在存在法律规则的场合下,应当适用法律规则。特殊情况下才允许排斥法律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否则便否定了立法与判例的正当性。 (3)严格说明理由。在没有可适用的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时,特别是在排斥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时,法律适用者有充分说明理由的义务。这是因为此时法律适用者其实承担了立法者(起码是部分)与司法者的双重职能,适用原则有相当的主观性。为了最大限度地限制适用者个人主观因素对法律的侵害,保障法的安定与当事人的权利,适用者有义务向社会与当事人充分说明理由。 本案中,警察甲的观点是直接适用法律规则,警察乙的观点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应适用法律原则。驾驶员张三是因为要将突发心脏病的邻居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的,也就是说张三闯红灯的行为是有原因的,属于一种特殊情况,法律原则的适用具有灵活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排斥法律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所以,警察乙的观点是正确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