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
某工程合同工期37天,合同价360万元,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单价合同,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单价均采用承包商的报价,规费为人、材、机费和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3.3%,税金为人、材、机费与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的3.4%,业主草拟的部分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1)当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上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是: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业主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原则是: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时,单价调高;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时,单价调低。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按比例调整,专业工程措施费不予调整。
(3)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10%时,价格不予调整,超过10%时,可以按实际价格调整。
(4)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工期可以顺延,损失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问答题 该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工作有哪些?H工作的总时差为几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关键工作为A、E、G。
(2)TF H =1天。
问答题 指出业主草拟的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简要说明如何修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新的综合单价由监理工程师提出”不妥。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
(2)工程量变化后调整单价的原则不妥。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时,单价调低;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时,单价调高。
(3)“专业工程措施费不予调整”不妥。因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10%时,价格不予调整”不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不一致的,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
(5)“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承包商承担损失费”不妥。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各自费用损失各自承担。
问答题 对于事件1,经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D工作全部工程量按综合单价430元/m 3 结算,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可以提出费用索赔。因为设计变更增加了工作量是业主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且造成了承包商如下价款损失:
(4800×430-4000×450+2500)×(1+3.3%)×(1+3.4%)=284654.51(元)。
(2)不能提出工期索赔。按比例计算法,因工程量增加导致的工期延长时间为(4800-4000)/(4000/10)=2天,但D工作的总时差为6天,没有工期损失。
(3)可以索赔费用284654.51元。
问答题 对于事件2,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不可索赔。因为设备及关键配件是承包商采购供应的,承包商自己承担责任。
问答题 对于事件3,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可以索赔。因为饰面石材是业主采购供应的,业主应承担责任。
(2)可索赔费用损失:(8000+3000)×(1+3.3%)×(1+3.4%)=11749.34(元)。
(3)由于H工作的总时差1天,所以可以索赔的工期损失5-1=4(天)。 [解析] 对于材料采购的质量、未及时到货等的索赔,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分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