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案

   [案情简介]
   北京某生物医药工程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责任险。某年3月,被保险人医药工程公司投保的产品“人工股骨”,在植入病人高某体内两年后断裂。现高某要求医药工程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另要求依医药工程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产品责任保险合同得到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但要求被拒绝。高某便委托其代理人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接到出庭通知后,保险公司派人参与了诉讼。
【正确答案】分析与结论:
   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责任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承保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因产品缺陷致使消费者或用户或者其他公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且依法应由其负责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首先取决于产品责任即产品有缺陷且造成消费者受损。因此,产品有否缺陷是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志。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而产品责任又以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我国的产品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的《产品质量法》。
   对于本案,如果经过法庭调查判决医疗产品有缺陷,则被保险人医药工程公司应该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赔偿受害者。如果被保险人按照法院判决进行了赔偿,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应该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内补偿被保险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