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丙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6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亏损30万元,3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分担亏损达不成协议。此时甲实际缴付10万元出资,乙实际缴付15万元,丙实际缴付5万元,对于30万元的亏损应如何分担?()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查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顺序。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33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顺序为:有合伙协议约定的从约定,没有或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