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高法、高检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的有
  • A.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供证明、许可证件的
  • B.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的
  • C.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供运输、仓储、保管等便利条件的
  • D.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 E.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供生产技术的
【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的几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供证明、许可证件、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