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如何认识宪法修改的原因及其作用?
【正确答案】从各国宪政实践来看,宪法修改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使宪法的规定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的需要。人类社会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立宪者对社会形势的认识和判断总是有欠周和失误之处;而宪法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其基本功能就是协调、规范社会关系,以维持正常、公正和有序的社会秩序,宪法也只有与社会现实相适应才能发挥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宪法修改在一定程度上就能有效地协调解宪法、立宪者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动态关系。 宪法修改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为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立宪者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形成宪法规范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因考虑不周导致宪法规定的漏洞,因而需要以宪法修改的方式予以补充和完备。如我国五四宪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如果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延长任期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这一规定对于由什么机关来决定出现了“非常情况”,以及“非常情况”在消失后的多长时间内必须进行选举工作并没有明确规定。1966年7月7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改期召开的决定》,决定第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延期举行,这一决定致使全国人大的会议延期到10年后的1975年召开。七五年宪法和七八宪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存在更大的漏洞:七五宪法第16条第3、第4款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任期可以延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或延期。”七八宪法第21条第2、第3款规定:“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或者提前召开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或者延期。”八二宪法第60条第2款则对此问题做了较为完备的规定:“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