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法典》第1254条第1、2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对于甲的损害,当然应由居住于A楼中扔菜板的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经调查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疏于管理,致使小区内经常有高空抛物现象,这表明物业服务公司也有过错,因此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可见,只有C项表述符合题意,故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