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4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3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7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 )万元。
解析: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对应所得税费用部分)一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对应所得税费用部分),所以递延所得税费用=0—20=一20(万元)。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300+递延所得税费用(一20)=28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3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4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