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据此,承包人丙公司就其工程价款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乙银行的抵押权。可见,A项表述错误。《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新增的建筑物即住宅楼并非抵押财产,故乙银行只能就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可见,B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据此,本题中,丁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90%的购房款,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丁。可见,C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