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甲于1992年6月去世。他生前留有三份内容相矛盾的遗嘱。第一份是1989年他病危时由他口述,由他所在单位的两个职工记录的。第二份是1990年他去公证机关办理过公证的。第三份是1991年他亲笔写的。他去世后,处理他的遗产应以哪份遗嘱为准?为什么?
【正确答案】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有权变更或撤消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在遗嘱形式中经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强。在本案中,某甲可以用1990年所立的公证遗嘱变更1989年的代书遗嘱,但不得用1991年所立的自书遗嘱来变更1990年所立的公证遗嘱。因而他去世后,在处理他的遗产时,应以1990年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