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教育部门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