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可知,B选项正确。对于地下车位的归属,应依照约定。本题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此未有约定,故开发商将车位出售给业主并无不妥之处,C、D选项错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保证车位数量,构成要约,其最终车位数量达不到约定数量,应承担违约责任,故A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