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