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可以在选举日回其原选区参加投票?( )
A.冯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还差1个月期满
B.马某,被刑事拘留15天,已执行2天
C.王某,被判劳动教养3年,已执行1年
D.汪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已执行刑罚5年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该题考查选举权的享有与剥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受拘留处罚”指的是行政拘留、民事制裁中的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人采取的拘留,刑事拘留虽然也是拘留,但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不是“拘留处罚”。因此要排除B选项。至于D选项,根据《刑法》第58条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可以排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