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锅铲,由手柄、锅铲柄以及金属制成的锅铲头组成。”
对比文件1~4均为现有技术,其内容如下:
对比文件1:一种由锅铲头、锅铲柄和木质手柄组成的锅铲,其中所述锅铲头和锅铲柄用黄铜制成。
对比文件2:一种由手柄、锅铲柄和锅铲头组成的锅铲,其中所述锅铲柄和锅铲头用不锈钢制成。
对比文件3:一种用竹木制成的锅铲,由手柄、锅铲柄和锅铲头组成。
对比文件4:一种由手柄、锅铲柄和锅铲头组成的锅铲。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对比文件1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 B.对比文件2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 C.对比文件3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 D.对比文件4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新颖性的判断 [解析] A.《专利审查指南2010》2-3-3.2.2“具体(下位)概念与一般(上位)概念”中规定:“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相比,其区别仅在于前者采用一般(上位)概念,而后者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同类性质的技术特征,则具体(下位)概念的公开使采用一般(上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对比文件1中的“木质手柄”、“黄铜”是权利要求1中“手柄”、“金属”的下位概念;对比文件2中的“不锈钢”是权利要求1中“金属”的下位概念,故选项A、B正确。对比文件3中的“竹木”和权利要求1中的“金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故选项C错误。 D.《专利审查指南2010》2-3-3.2.2“具体(下位)概念与一般(上位)概念”规定:“反之,一般(上位)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对比文件4中并未公开锅铲头的材料,而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金属”为其下位概念。故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