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8.下列可作为行政诉讼案件证据的是( )。
①书证
②视听资料
③电子数据
④鉴定意见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本题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