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风险责任问题。依《合同法》第141、142、146、148条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如果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在交付之前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约定交付地点的,则适用货交第一承运人规则,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因提存而消灭合同关系的,自提存之日起,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享有拒收货物的抗辩权,故该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对于买受人迟延提货的,风险自违约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