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两家是邻居,位于某县城。2008年,该县城遭到洪水侵袭,洪水将甲家的房屋冲倒,房屋将乙家的轿车砸毁。关于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甲不承担责任
B、
甲应承担全部责任
C、
甲应承担一半责任
D、
甲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甲家的房屋将乙家的轿车砸毁,原因是遭遇洪水侵袭,洪水侵袭属于不可抗力,甲无须承担责任。A项正确。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