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小麦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入库后发现乙公司多交付了10吨小麦,甲公司多收的10吨小麦在法律上被称为(    )。
   A.意外事件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不像合同之债那样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产生的;也不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是因为不法行为而产生的;也不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是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产生的;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产生的。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之债制度,纠正了欠缺法律原因的财产转移,保护了原权利人对财产的所有权,体现了民法追求公平正义,不得损人利已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