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9.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该手表后以2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两年后,甲发现丙所戴的手表正是自己的那块。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遗失物制度。《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题中的情形是拾得人转让遗失物,对第三人而言,为了平衡所有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同时维护交易安全,对所有人物权的追及力有所限制。具体本题案情,虽然时间是2年后,但是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权利人救济的2年时间的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故此选项B为本题的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