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为保护交易安全,法律承认占有即所有的推定效力,即占有者无须自证清白,受权利推定的占有人免除举证责任,即对其是否具有实体权利存在争议时,占有人可以直接援用该推定对抗相对人,无须证明自己是权利人。当然在相对人提出相反证明合理怀疑占有人的占有时,占有人为推翻该怀疑,仍须举证。本题中,乙作为戒指的现时占有人,应该被推定为享有合法权利,但第三人甲提出相反证明,合理怀疑乙的占有。此时占有人乙为推翻该证明仍须举证,但是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因此该种占有即所有的推定效力被甲的反证所推翻,因此应当认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因此,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