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丙、丁、戊拟发起设立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公司),初步拟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乙共以货币60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金问题,各股东都在成立之时首次出资只缴纳30/%,其他部分在6年内缴足。②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乙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兼任公司的监事。③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当负责召集和主持。远洋公司成立后经营顺利,迅速发展,于2009年6月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并设立了董事会。2010年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①根据经理丙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甲。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乙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③增选戊为公司董事,3年前戊曾因挪用公司财产被判刑6个月。④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股东的出资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本题中,股东约定在6年内缴足是不符合规定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而且公司的经理不能兼任公司的监事。所以本公司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乙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兼任公司的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制度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①远洋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之一是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②董事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③增选戊为公司董事不符合规定。首先,选举董事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其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本题中戊不具有任职资格。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