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次股东会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监事的任期为每届3年,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能担任监事;确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