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①提高药品审批标准。将新药由现行的“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调整为“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②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③加快创新药审评审批。对创新药实行特殊审评审批制度,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的审评审批。④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申请注册新药,在转让给企业生产时,只进行生产企业现场工艺核查和产品检验。⑤落实申请人主体责任。⑥及时发布药品供求和注册申请信息。⑦改进药品临床试验审批。⑧严肃查处注册申请弄虚作假行为。⑨简化药品审批程序,完善药品再注册制度。⑩改革医疗器械审批方式。⑩健全审评质量控制体系。⑥全面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信息。